作為REACH法規關注的一大重點,高度關注物質 (SVHC) 候選清單自REACH生效至今經歷了多次更新。2022年1月17日,歐盟化學品管理局 (ECHA) 將新一批共4項物質加入SVHC候選清單,至此SVHC候選清單已增加至223項物質。
對于歐盟的物品供應商需要滿足以下SVHC相關的義務:
如果投放歐盟市場的“物品”類產品中含有濃度>0.1%的任意一種SVHC候選物質,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履行REACH法規規定的告知、通報等義務:
? 在收到消費者咨詢時,需在45天之內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消費者;
? 濃度>0.1%且該物質進入歐盟的總量>1噸/年時,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先向ECHA進行通報后方可在歐盟市場銷售產品。
? “物質或混合物”類產品(如涂料、油墨等)若含有SVHC候選物質,則生產廠商應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(SDS)。
2021年1月5日起,根據歐盟《廢棄物框架指令》的要求,物品供應商必須在ECHA的SCIP數據庫通報物品中SVHC物質信息。
所以,只有清楚了解自身產品SVHC的含有情況才能滿足以上要求,從而順利出口產品至歐盟。但從2021年電子電氣產品及其原材料SVHC測試數據來看,現有產品使用的物料SVHC候選物質檢出率較高,含有超過0.1%的SVHC候選物質的物料高達21%(此數據基于年度計算量得到),具體超標情況總結如下。
SVHC候選物質無機化合物超標情況分析
目前SVHC無機化合物的結果基本是通過測試特定元素進行換算得到的。圖1即是從特定元素檢出的分布情況進行分析,從圖中可以看到SVHC候選物質中的鉛及其特定鉛化合物是目前SVHC無機化合物超標的主要來源,這與SCIP現有通報情況是一致的;此外,SVHC候選物質中的特定硼化合物、鈷化合物、及其砷化合物都是常檢出物質。
SVHC候選物質有機化合物超標情況分析
從2021年的測試數據來看,現有SVHC候選物質檢出超過0.1%的物質中有機化合物的比例接近60%,其中檢出率*高的前10種SVHC候選物質有機化合物分布情況見圖2。從圖中可以看出N,N-二甲基甲酰胺(DMFA)、中鏈氯化石蠟(MCCP)、4,4'-異亞丙基聯苯酚(雙酚A)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)酯(DEHP)、十二甲基環六硅氧烷(D6)及短鏈氯化石蠟(SCCP)等物質是*常容易檢出的有機化合物。除此外,塑膠等材質中的全氟丁烷磺酸及其鹽(PFBS)及電池中的1,3-丙磺酸內酯也是容易檢出的物質。
常見檢出物質應用說明
物質名稱 | EC No. / CAS No. | 常見應用 |
N,N-二甲基甲酰胺(DMFA) | 200-679-5/ 68-12-2 | 皮革、印刷電路板 |
中鏈氯化石蠟 (MCCP) | 799-971-8/ -- | 在PVC中用作二次增塑劑;用于金屬切削、打磨和成型工藝中的冷卻液和潤滑液;用作橡膠生產中的柔軟劑和阻燃劑;用作油漆、清漆及其他涂料中的增塑劑;用作膠粘劑中的增塑劑或阻燃劑 |
4,4'-異亞丙基聯苯酚(雙酚A) | 201-245-8/ 80-05-7 | 用于生產聚碳酸酯、環氧樹脂和化學品;環氧樹脂中作為固化劑 |
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 | 204-211-0/ 117-81-7 | 增塑劑,粘合劑和印刷油墨的添加劑 |
十二甲基環六硅氧烷(D6) | 208-762-8/ 540-97-6 | 用于洗滌和清潔產品、拋光劑和蠟、化妝品及個人護理用品 |
短鏈氯化石蠟(SCCP) | 287-476-5/ 85535-84-8 | 阻燃劑,增塑劑 |
十甲基環五硅氧烷(D5) | 208-764-9/ 541-02-6 | 用于洗滌和清潔產品、拋光劑和蠟、化妝品及個人護理用品、紡織品處理產品和染料 |
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 | 201-557-4/ 84-74-2 | 增塑劑,粘合劑和印刷油墨的添加劑 |
偶氮二甲酰胺 (ADCA) | 204-650-8/ 123-77-3 | 聚合物、膠水、墨水 |
甲醛與苯胺的低聚物 | 500-036-1/ 25214-70-4 | 化工原料;環氧樹脂固化劑;高性能聚合物材料 |
全氟丁烷磺酸及其鹽(PFBS) | -- / -- | 用作聚合物生產和化學合成中的催化劑/添加劑/試劑;也作為聚碳酸酯材料的阻燃劑用于電子電氣設備 |
1,3-丙磺酸內酯 | 214-317-9/ 1120-71-4 | 用作中間體;用于鋰離子電池的電解液 |